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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上写‘明日三更,飞刀为号,共谋大事’!

之后又在秦桧府中挖出一手持飞刀的独眼石人,那石人身上还有刻字,正面刻着:

‘飞刀在手,天下我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背面刻着‘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

这些东西串联在一起,事情立刻变得明朗起来,秦桧这是要造反自立啊!

事情虽然扯淡一些,但对于眼下的场面来说,有个借口就可以。

岳飞当即在黄少宏的受益下,直接判处秦桧凌迟之刑,并在刑场当着临安百姓的面前,宣读了秦桧的罪状。

第一,里通外国,与金国暗通款曲,弑君造反。

第二,结党营私、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

这两点岳飞读出来那是理直气壮,可最后第三点罪状,岳武穆是硬着头皮读出来的,因为这是黄少宏应加进去,非让他读的。

第三就是,秦桧老贼早有不臣之心,晚上不睡觉,往皇宫里扔飞刀,镖死了太后一只猫!

第三点罪状一出来,别说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就是准备行刑的刽子手都没忍住笑了。

岳飞瞪眼过去,那刽子手立刻正襟而立,朝秦桧脸上吐了一口浓痰,然后义正言辞的道:“呸,好可恶的奸贼!”

秦桧自然不服,大喊大叫说冤枉他,怒喝道:“哪里有什么飞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话音刚落‘噗’的一声,一把飞刀,已经插在他的肩头!

上面歪歪扭扭,刻着秦桧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