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宣判

不追杀,不牵扯,就事论事,戛然而止。

老胡心里又暗赞一声,这位也是高手!

反应贼快还知道怎么玩。法官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人。

似乎这是黄律师设计的一个很有利的点,之前也的确起到了奇峰突出的效果,却不料被对方小破孩轻描淡写地就给破了,一下子就将节奏给打乱了。

之后黄律师也对周至的专利授权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周至去年未满十八岁,不符合授权人条件。

但是胡律师早有准备,除了各种补办的授权协议,甚至连周至让老妈抄录签字,然后动用邮局的高档设备——传真机——传过来的监护人授权书,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在如此完备的防御之下,黄律师的进攻就明显乏力了。

最终法官宣判:“原告鲁中平诉讼广汉红旗安全防盗门门厂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并连带起诉旌阳金安锁具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安全防盗门专利授权人周至一案,本庭经合议认为,根据现有国家标准与安全条例,由专利发明人周至授权,旌阳金安锁具有限责任公司转授权,广汉红旗安全防盗门门厂生产的安全防盗门,完全符合国家c级最高标准,没有瑕疵……”

“……综上所述,这次事件,符合用户对产品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利后果的特征,专利发明人周至,旌阳金安锁具有限责任公司,皆不应承担法律后果。此次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告人鲁中平承担,如原告不服判决,可以向更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

案子宣判结束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被李辛请到了了演播厅,进行了一场二次辩论。

双方并没有剑拔弩张,反倒是有点惺惺相惜的味道,最终将矛盾的焦点,指向了缺乏国家标准这一条上。

另外就是公共事业部门对于新出现的事物把控不及时,表哥当场演示了在专业特殊工具的辅助下,拆解一道安全门锁其实也不是那么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