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我要的不是尽力而为,是保证做到!

因为这时期有个说法,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不够定性,见识到外面的繁华之后,很容易出国后就不回来了,尤其是出现过几次年轻人因公出国后不回来的事件后,卡的就更严了。

所以除非你是翻译人员、技术人员之类的特殊人员,或者级别跟职位足够高,背景足够大,比如高干子弟啥的,否则一般是不批准三十岁以下年轻人公费出国考察的。

以上两个条件,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讲都好办,真正难的是第三个条件,也就是要有国外相关单位的邀请函。

没错,至少在八十年代初,想要借着出国考察,或者业务洽谈的名义公费出国旅游,还是没那么容易的。

通常来说,你得有国外相关单位的邀请函才行。

这个国外相关单位的邀请函,你还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行,至少得是正规的,经过大使馆认证过的国外公司或者团体,所发出的正规邀请函才行。

就是这个国外有关单位的邀请函,卡住了九成的国企事业单位,导致大多数单位都没法轻松出国考察。

当然,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或者说是一九八五年之后,这个条件就放宽了很多。

到了那时候,国外有很多公司专门做这个生意,专门以各种名义出邀请函给国内各个单位,邀请国内单位以公费考察的形式出去旅游消费,这就是后话了。

总之,在一九八三年,想要以国企员工的身份出国考察,还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审查特别严。

但公费出境再困难,也比私人出国容易的多,难度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而曹志强呢,他偏偏就符合出国的条件。

首先,他是国企职工,而且掌握不止一家国企单位。

曹志强现在的职务很多,由上到下,分别是红光机械厂三产办副主任、红光出版社社长兼总经理、华夏音像公司大股东兼总经理、红光百货公司大股东、红光电影制片厂厂长。

除了职务之外,曹志强还有一个级别,那就是干部身份。

因为董书记早已用红光机械厂组织部的名义,给曹志强办了工转干,成了一名23级的干部。

从级别看,曹志强的干部级别,只是23级干部,跟大学生刚毕业分配来单位的级别一样。

但从职务看,曹志强的职务可就高多了,不但是红光机械厂的高级领导,还是诸多下属子单位的一把手。

这种职务跟级别不匹配,职务高职级低,或者职务低职级高的情况,这时期虽然不算特别普遍,但也有不少。

所谓职务跟职级挂钩并行,那还是之后经过改革之后的事儿,具体来说,得九十年代后了。

这时期,国企单位的职务,主要是指领导岗位,确切的说是指你所拥有的权力,跟你的工资收入没啥直接关系。

比如厂长,这就是个职务,并不是职级。

在这个时期,职务是你实际拥有的权力,而职级则跟你的工资直接挂钩。

也就是说,职务跟职级是不一样的。

好比一个厂长,别看职务权力很大,但如果他职级太低的话,完全可以出现工资不如一个普通六级钳工的情况。

所谓的职务津贴,那得是1985年,经过第三次工资改革后才出现的情况,在1983年还没这茬。

所以,曹志强现在别看高级职务一大堆,但这只能说他权力很大,能者多劳,可要具体说到他的级别,那还只是个23级的行政干部。

结果就是,他拿的工资,依旧是23级干部的工资,且甭管他个人掌握有多少单位,每个月都只能拿一次工资,不能重复拿。

换句话说,别看曹志强掌握好多单位,什么出版社,音像公司,电影厂的,但他每月只能拿一个23级干部的工资,这个工资是由机械厂发,其他单位,比如出版社之类的,就不能再发工资了。

好在呢,曹志强并不是吃只工资的,他还可以吃股东分红、稿酬分成、唱片分成,以及单位奖金。

什么分红分成就不说了,这个单位奖金,他是可以在手下各个单位重复拿的,因为奖金跟工资不一样,不是严格按照你的级别来。

也就是说,如果曹志强他乐意,他每个月可以分别在红光出版社拿一次奖金,华夏音像公司拿一次奖金,红光百货公司拿一次奖金,红光电影厂再拿一次奖金。

奖金这玩意儿,真的就是单位领导说了算,跟职级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主要看的是职务高低,以及单位效益好坏。

所以在工资改革之前,奖金这个玩意儿,就是最好的有益补充。

当然了,曹志强还不至于吃相那么难看,没必要从自己掌握的单位里都拿一份工资。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拿奖金,一点不耽误曹志强赚钱。

因为曹志强完全掌握的单位,目前要么跟曹志强个人是合资形式,要么就是曹志强个人承包经营的形式,理论上讲,那些单位的钱,都是他的。

首先是承包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