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做好自己的本分

而且香江距离大陆很近,以后也方便自己自由发挥。

不过在去香港之前,他决定先把海南的基地给搞起来。

按照曹志强对林大爷的说法,他认为不能由着迷雾乱来,最好是搞一个指定的贸易港,今后迷雾的相关物资运输,都通过那个特殊的贸易港来运输,这样也方便我方管理。

但这个事情不能大张旗鼓,更不能搞国企性质的港口,最好是弄个私人性质的港口,可以掩人耳目。

目前来讲,内陆的地方都不靠谱,最靠谱的就是海南岛。

所以曹志强决定,要在海口建立一个合资性质的私人贸易公司,并以贸易公司的名义在海边建设一个私人港口,平时搞点普通运输,主要做跟迷雾有关的“特种运输”。

当然了,投资建设港口,需要大量资金,曹志强个人的能力肯定不行,所以需要国家帮点忙。

简单来说,就是林大爷找一个可靠的人,在海口那边成立一个私人的贸易公司,然后跟国家的银行要点低息贷款,用国家贷款来进行港口建设。

这个贸易公司的法人不能是曹志强,曹志强只是股东之一,好方便曹志强今后行事。

港口建成后,要预留一个地方给曹志强,那里的人员安排,一切听曹志强的指挥。

也就是说,以个人的名义在海口搞一个私人性质的贸易公司,以这个贸易公司的名义跟银行贷款,然后在海口投资建设一个货港。

表面上,这个属于私人公司的货物码头,所有权跟管理权呢,表面跟曹志强本人无关,曹志强只是其中一个投资商,占一点点的股份,就好像曹志强在“朝阳电子有限公司”里的情况一样。

有了一个投资股东的身份,曹志强以后频繁进出这个港口,也就能说的过去。

然后呢,平时这个港口一切照旧,正常经营,哪怕亏本也无所谓。

可一旦曹志强需要用到这个港口,给“迷雾”的人提供运输便利,这里的人必须完全听从曹志强的指挥,不得偷偷打听不相干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个私人性质的贸易公司,表面看来是京城某个大佬的私产,表面看来是一个正经的贸易公司,如果往深了挖,就会发现这是一个经营水货的地方。

但不管是正经生意还是水货生意,都是障眼法,真正要掩盖的,是跟“迷雾组织”的秘密交易。

换言之,就是要利用这个带有迷惑性的港口,进行国内某些不能对外公开的操作。

之所以要搞一个水货进出港,主要是掩盖“秘密运输”的内情。

因为“迷雾”运来的东西,敏感性太大,而且绝对不能让外人知道,这本身就容易引起别人的好奇。

一次秘密运输可以,两次也可以,如果次数多了,很多人就会怀疑这个地方有问题。

此时,如果给这个总是搞秘密运输的港口,披上一层“水货”的外衣,反而能遮掩“迷雾”的情况。

如果再加上京城某个大佬的背景,那就更不成问题了,到时候大家都会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京城某人保护下的私产。

很明显,这种做法看起来很不正确,但在当前这个情况,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反正“水货”这种事情目前屡禁不止,暂时也没有能力完全禁绝,倒不如加入其中,浑水摸鱼。

当然了,为了避免真的成为祸害,这里的人员一定要精心挑选,忠诚度必须是最高,而且这个港口的相关工作人员,最好是受过保密训练跟军事训练的军人,或者干脆就是特工。

而且管理这个秘密港口的人,或者说部门,也一定要严格挑选,必须是真正可靠之人才行。

也就是说,这个位于海口的贸易公司跟港口,名义上是个人的,其实是属于林大爷统领的调查局的产业。

具体怎么做,曹志强不管,他只要结果,只要这个港口足够隐秘,足够听话。

对此,林大爷很干脆的答应下来,并跟曹志强说,这方面的事情他不用担心,毕竟“迷雾”的情况,最高领导已经万分重视,也早就想弄一个专门的港口跟组织,进行专门的交易。

现在曹志强提出这个办法也是正好。

其实林大爷原本也想搞一个类似的组织,专门负责运输迷雾送来的各种货物。

换言之,林大爷早就想找一个专门负责运输这些物资的单位了。

至于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是谁,这点不用曹志强操心,林大爷自然会物色一个可靠之人。

曹志强就只需要继续做好自己的本分,在人前维持好自己文艺青年的人设,保护好自己就好。

听到这里,曹志强又提出一个提议,就是希望那个新的港口跟贸易公司呢,曹志强本人不掺和,连股份也没他的份儿。

换言之,在牵扯到敏感的贸易运输方面,曹志强打算彻底的隐身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