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韩雁起哪知道钱这东西的概念,他自出来,也没怎么花过银子,也不知道自己手中的银子是多大一笔数目,只是平日里观察别人怎么给的,一般给多少,照猫画虎。他不好意思的一笑,道:我也没怎么花过钱,以前在时花楼,食宿都不用我操心的。我的银子,都是找我的人送的。

原来是缠头?

明盛兰又有些憋闷。

他们上到三楼,这里的装潢便与楼下不一样,十分清雅。错落有致的摆着几张桌子,非富即贵的人们在谈笑风生。

这好些人中,明盛兰的目光一下子就看住了一个人。

他坐在窗边,穿着白衣。按说这年头,什么大侠、公子都爱穿白衣,把个白色都穿俗气了。可这个人穿起白衣衫来,就是那么与众不同,别有风味,一点也不像在装风流潇洒。

而且细看,这白衫用银线在领口、下摆、袖口等处绣了暗纹,布料也是一等一的好,低调却不失华美。

穿得好,生得更是好。

他身形虽然高挑修长,但看长相,还是隐隐带着青涩的,估摸年龄不会超过二九。那双眼睛的线条极为清晰锋利,眼瞳色深,看起来便有些阴沉,且张扬,

应该说,这个人是看见后便如尖刃刺在你心口留下刻痕的。让人印象十分深。

能让明盛兰一眼便看见的人,自然绝非常人。

明盛兰头一个关注到他,当然不会是因为他长得好,明盛兰可没有龙阳之好。他看见这个人,是看见他的身手。

那种属于高手的气质,那种属于年轻高手的张扬,真是展露无疑。

明盛兰想,这样年轻,这样厉害,又最可能出现在这里的,还能有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