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0章 明暗之间的一抹灰

1976步步生莲 方寸山下 1233 字 2个月前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嘛。

即便看到了利差,对方把控股权握的稳稳当当,依旧没有机会。

罗旭瑞决定动手前,花了一大笔的“资讯费”,摸清了中华巴士的股权分布。

除了联合创始股东黄耀南外,一众中小股东约持股百分之二十三到百分之二十五,颜家持股不足百分之三十。

由此就能计算出,二级市场和投资机构手中,有大约百分之二十八左右。

所以,只要像说服黄耀南那样以利诱之,在一众中小股东里争取到百分之十四的权重站台自己。

完成前期操作后,再从二级市场吸纳百分之十六点六五的股份,就能掌握超过半数的股权,从而拿到中华巴士的控制权……

这里面其实涉及到了法律漏洞。

公司法关于投资者权益保障的规定是,只要股权人持有或争取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权重,就自动获得公司的控制权。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制定运营和分红策略,任命管理层等。

但中华巴士不是普通的上市公司,里面还牵扯到颜家的专营权,不能简单的以股权多少决定控制权。

而所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又没有对“特例情况”做出明确规定。

主要是中华巴士成立后,并不是上市公司。62年颜成坤基于商业决策,才上市的。

所以,就形成专营权和公司法的冲突。

而决定颜家专营权的公共巴士服务条例,是条例。公司法相关规定是法律,后者权重高于前者。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说,颜家虽然有专营权,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问题是这么多年以来,没人想从颜家手中抢走中华巴士,这一问题也就始终没有暴露出来。

现在,有人抓住了漏洞……

人治与法治其实没有绝对的优劣,在这一刻就能窥到一斑。

对于港岛来说,哪怕问题明晃晃的暴露了出来,也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一声令下,就能按下暂停键的。

牵扯到对已生效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改,按照流程颜家需要先向运输署申请专营权保护,再由运输署向律政司提请对既有条例的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