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四章 请欢欢教弹琴

见到狗系统不搭话了,陆云霄撇撇嘴,轻轻拥着应欢欢的娇躯,看着她的眼神,极度温柔。

对于应欢欢,他是颇为喜欢的。

说是一见钟情,倒也谈不上。

毕竟,已经不是当年了。

他也没有了当初的稚嫩,没有了那种,看到一个美女,就心飞神驰,非她不可的感觉了。

云韵终究是云韵,美杜莎终究是美杜莎。

她们两个,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他,有初恋,有挚爱,有青梅竹马,女人方面,根本不缺。

要再说一见钟情,那根本就是扯淡了。

不过对于应欢欢,他的确是喜欢,这份感情不是假的。

这个丫头,也确实很讨人欢心。

清纯甜美,青春有活力,可爱又懂事,有分寸,天真烂漫。

说实在的,很难让人不心生好感。

他看着心里舒服,自然不介意出手,拥有这么一个女孩儿。

别的不说,起码护她一辈子,他还是能做到的。

他也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

不会让这个女孩儿,像原著那般悲凉。

她无需再承担什么重责,更不需要牺牲自己。

她只要在他身后,快快乐乐的就好了。

他可以为她解决一切问题。

如果非要吹毛求疵,挑什么问题的话,或许便是应欢欢年纪还小。

也才十六七岁的样子。

不过十六七岁,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看着似乎是还带着一丝稚嫩,但实则,已经懂事了。

陆云霄不是变态,倒不会对什么小女孩下手。

不过十六七岁?

他觉得倒也不是问题。

毕竟当年薰儿向他表白的时候,也才十五岁啊。

小医仙跟他的时候,也就十六岁。

现在的应欢欢和当年的她们,也没什么不同。

唯一不同的或许就是,古薰儿和小医仙她们,成熟的很早。

而应欢欢更加天真烂漫一些。

可这并不代表应欢欢不知事了。

生于超级宗派,又有强敌环伺,哪可能真的只有单纯。

这丫头,其实也是聪明的很,起码,她能够分清好与坏。

她对陆云霄没多少抵抗力,除了没谈过恋爱之外,也是因为陆云霄是真的对她好。

否则,她哪有难么容易沦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