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暗火 白芥子 865 字 2个月前

站在陆迟歇曾经住过三年的家中,凌灼推开窗,嗅着空气里隐约的海水咸腥味,朝外看去。陆迟歇的这栋小别墅在山上,沿着层层叠叠的山道一路往下,到处是花团锦簇的房子,仿若艺术品,一直延伸至海边,再远一点的地方还能看到码头,码头附近是这个城市的中心区域,但不见高楼,所有建筑都还保留着上世纪的风格。

安静看了片刻,他转头问身后正喝啤酒的陆迟歇:“你怎么会想到来这种地方念书?”

陆迟歇:“这里有个马术协会,挺有名的。”

凌灼:“那你现在带我来这里?”

陆迟歇看他一眼,说:“让你看看我在国外是怎么生活的,走吧,来了别一直在家里待着,去外头走走。”

陆迟歇话说完随手扔了喝空的啤酒罐,转身先走,凌灼跟上去,出门时忽然想起来,陆迟歇这么做,难道是因为之前徐遇森诋毁他在国外挥金如土、醉生梦死吗?所以才决定带自己来亲眼看看?

陆迟歇停住脚步,低眼看去,凌灼拉住了他的手,在他手心轻挠了一下。他看向凌灼,凌灼笑了笑:“走啊。”

陆迟歇反扣住他的手,拉着人往山下走。

山路两侧大多是木屋,走近了看才更觉每一处都各具特色,连鲜花的装点都彰显着主人家的不同性格,这里的人生活节奏缓慢,早上十点多,路边的咖啡屋里还坐满了喝咖啡晒太阳、消磨时间的客人,仿佛能就这样在这里坐上一整天。

连趴在屋檐下的狗也是懒洋洋的,凌灼他们经过,哈巴狗慢吞吞看他们一眼,换了个姿势,叫也懒得叫。它的身边,是拨着吉他自娱自乐的胡子大叔,无论有没有观众,他都能高兴弹唱下去。

一路走下去,有不少卖手工艺品的小店,除此之外,这里几乎看不到大的品牌,来来往往的行人大多衣着打扮随意,从他们身上几乎看不出什么物欲。凌灼觉得稀奇,陆迟歇这样的人,竟然在这种地方生活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