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七,耶稣会传教士艾儒略代表西洋与南洋势力,正式与南朝签署联盟条约,约定共抗北朝,南朝则为联军提供必要支持。
三月初八,南洋联军如约进入扬州城,随行带来了不少新式火炮,当时由鸿胪寺派遣的通译全程陪同,高杰、刘良佐、黄得功三部的监军与督军亲自接收了火炮,并安排人手先行押运前往各部驻地,一切看似都按条约顺利推进。
可随着回溯深入,一个致命的问题浮出水面——
当初南洋联军入境后,兵部是否派遣了官员协同跟进?
都察院是否派出御史入驻联军,监督其动向?
内官监是否派遣了监军太监随行,掌控其行踪?
朝堂之上,面对弘光帝的质问,兵部尚书、都察院御史与内官监太监纷纷摇头,神色各异。
追问之下,众人才知晓其中缘由:
早在二月初七签署联盟条约时,双方便有明确约定——
南洋盟军不入大明军事体系,享有“便宜行事”的自主权,大明朝廷不得随意干涉其内部事务与行军部署。
正是这份看似“相互尊重”的约定,让南朝失去了对南洋联军的约束与监管,才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得以脱离北伐军序列,在江南腹地肆意妄为,酿成今日之祸。
这就意味着,南朝对这支南洋盟军,根本没有半点实质的监督权,更谈不上有效的约束力。
可细究起来,盟军又算不上违规——
他们确实如约将新式火炮送到了各部,也在扬州完成了会师,还一同举行了北伐开征仪式,表面上的约定条款,算是一一兑现。
这般“合规却作恶”的局面,让马士英、陈良谟与刘宗周三位重臣头疼不已。
盟军没有按预期北上伐北,反倒转头东去,直扑苏州府,在那里大肆劫掠百姓,无恶不作。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地府衙早已糜烂不堪,官员们不仅不上奏朝廷禀报实情,反倒为虎作伥,暗中为盟军提供便利、充当向导。
只因官家与地方富户并未受到劫掠,便对百姓的苦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盟军胡作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