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开听证在七天后举行。
同上一次相比,曜星代表席空了一半。顾临川和三名高层管理人员处于刑事调查期间,只能在监察人员陪同下出席。地下三层的设备、活体数据库和远程授权模块全部列入证据。
听证开始前,数据核心中的身份映射已经完成第一轮恢复。
二十三个编号对应出二十一个真实姓名。A-06的数据严重损坏,A-12只找到一个名字“梁沐”和模糊的儿童福利机构记录,仍需继续比对。
这二十一个人里,有为支付学费参加有偿研究的学生,有相信员工健康计划的曜星职员,也有本就患有焦虑和创伤后障碍、以为自己接受正规治疗的患者。
他们不是因同一种原因走进试验室,却都在信息被隐瞒时失去了真正同意的条件。
许乔选择公开姓名,江遥由家属授权纳入医疗证词;其余受试者是否公开则完全交由本人或家属决定。
没有人再被迫用编号证明自己受过伤害。
沈知微坐到项目负责人席时,没有带公司准备的发言稿。
监管官先问:“你是否承认,共感项目的核心技术被用于二十三项未经批准的人体试验?”
“承认技术被使用,不承认这些试验经过我批准。”
“你是项目首席研究员。为什么长达十一个月没有发现?”
“因为我把物料、临床沟通、伦理归档和设备安全拆分给不同管理线,又默认所有异常最终都会送到我这里。”
沈知微打开自己的陈述。
“安全报告第一次被删除,我接受了同步故障的解释;宁一提交物料异常时,我甚至不知道基层员工无法直接联系我;护士发现未登记受试者,通知被研发副总裁办公室拦截;三名早期作者追问署名,也没有人能见到我。”
“这些信息被人为截断,但我作为首席研究员,没有建立第二条确认渠道。这是我的监管疏漏。”
顾临川的律师问:“既然你承认管理疏漏,是否也承认项目风险主要来自你只关注技术、不具备管理能力?”
“不承认。”
“你刚才亲口说——”
“管理疏漏是具体责任,不是把所有犯罪重新装进‘她不懂管理’这句话里。”
律师又问:“过去七年,你是否从曜星获得高额薪酬、股权和行业声誉?”
“是。”
“也就是说,你享受集中管理带来的收益,如今出现犯罪风险,却声称自己对管理体系毫不知情?”
“我没有声称毫不相关。”沈知微说,“我获得过收益,因此专利返还和赔偿中也应承担相应义务。但获得收益不能证明我批准人体试验,正如承担疏漏不能替真正作出清除命令的人免罪。”
“我今天坐在这里,就是为了不把获益者和犯罪者、管理责任和具体行为混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