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批发市场摊位申请

王文娟想起一年前,在村里住着漏雨的房子,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干活。那时候她不知道未来在哪里,只知道咬牙撑着。

现在不一样了。

她在县城有了店、有了家,儿子上了幼儿园,丈夫在身边。虽然还是忙,但心里踏实。

九月底的一个下午,徐正良正在店里帮王文娟整理货架,门外的自行车铃声响了。

周为民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推着自行车停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

“正良,你在啊,正好。”他走进店里,把信封放在柜台上,“城南批发市场的招商公告下来了,我给你带了一份。”

徐正良擦了擦手,接过信封拆开。里面是一份油印的文件,纸张粗糙,字迹有些地方模糊了,但内容清清楚楚——城南批发市场将于十二月建成,一九八五年元旦前后正式开业。现面向全县个体户出售摊位经营权,经营范围为服装、布匹、小商品三大类。摊位面积统一为六平方米,分为两种购买模式:

模式一: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摊位在市场存续期间归购买者永久使用,可转让、可继承。售价按位置分为三档:A区(靠大门口)一千五百元,B区一千二百元,C区、D区一千元。

模式二:购买二十年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二十年,到期后市场收回,可转让使用权。售价按位置分为三档:A区六百元,B区五百元,C区、D区四百元。

两种模式均可分期付款,一次性买断首付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二十年使用权首付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两种模式?”徐正良看着文件,抬头问周为民。

“对。县里考虑到不同个体户的经济实力,设了两种。”周为民在椅子上坐下,“手里宽裕的,一次性买断,相当于置办产业。手里紧的,先买二十年使用权,门槛低一些。你怎么看?”

徐正良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低头在心里算账。二十年使用权,A区六百块,平均一年三十块。一次性买断一千五,贵了九百块,但过了二十年,使用权到期就没了,而买断的摊位还是自己的。他想起之前买拖拉机时的经验——租不如买,长远看买断划算。

“周局长,一次性买断之后,摊位就是我的了?市场不拆就一直是我的?”

“对。合同写明了,可转让、可继承。相当于你把这块地方买下来了。”

“那二十年使用权到期之后呢?还能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