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谷在纸上写了三个字:身伤证。
写完,笔停了。笔尖在纸上按了一息,纸面凹了一分。他在想。想完了才继续写。
他写状子的格式是何教谕教的。起首是身份:民妇,然后是姓氏:陈门张氏。接着是事由:状告小叔陈某,然后是罪名:强嫂,最后是证据:嫂身伤在案。
身伤在案四个字把物证嵌进了状子。嵌的方式是,在案就是案上有。案上有身伤,身伤就是证。
他写的时候手稳,笔稳,字稳。每一笔都有回锋,每一竖的尾尖都留了极小的圆点。圆点是回锋的痕迹,何教谕教了三年,只有青谷写出了圆点。其他学生写出的是尖,尖是收了但没稳。稳才有圆点。
民妇陈门张氏,状告小叔陈某,强嫂。嫂身伤在案。
笔放下,手从笔杆松了一分。他把纸推到石桌对面。
沈青禾举起来看了三息。弟弟的字比何教谕的讲义还好。每一个字都端正,端到像用尺比过,又比尺比的多了一分活气。
一个字。够。姐弟之间夸不用多。
她站起来,把状子三折,和周大福粮行信的折法一样,竖折。放进账本最后一页,陈张氏旁边的圈里。
合上账本的时候,她的手在封皮上压了一下。压的时间比平时长了一息。
她走下九级石阶,没回头。身后枣树上红枣在枝上晃了一下,没掉。没掉是因为根稳。
根在树里,树在根里。人稳学稳字稳。他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