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番外2

嫁给龙傲天 张源起 1840 字 2022-10-29

它的云脑袋里,也渐渐冒出了一点金色,正是与它绑定的996。

996虽然本体在核心维持世界运转,但意识留出了一部分,仍然和莫恙在一起。随它一日日壮大,就像一朵金色的大花,扣在莫恙鬼的头上。

每到早晨,莫恙鬼就会躲回莲花里,莲花合拢,把它包在里面,保护着它。燕凌云则在旁边为他输送灵力和精血,它藏在里面,豆大的眼睛偷偷看他,燕凌云就虚虚点点它的脑袋。

一团血珠,可以够莫恙鬼啃食一天了,莲花就是它发育的温床。

亲昵够了,燕凌云则会在一旁修炼,练剑或是术法,王禅意识一直看着这边,时不时便会出言指点。

甚至以分神与之对剑,畅快淋漓。

“不错。”他难能夸奖,声音虽冷,却含有赞赏。

来日仙界相见,燕凌云绝非池中之物。

剑仙于仙界,也是稀缺。

而到傍晚,寻仙峰最美的时候,莫恙鬼就会冒出来,和燕凌云一起看夕阳。

燕凌云在崖边吹埙,它就在旁边闪闪烁烁,拔下一点草尖和花瓣,送给他。

灵魂的喜怒哀乐全在脸上,没有丝毫掩饰,它此时就是纯然的快乐,哪怕什么也不懂,也简简单单的快乐。

有时,它也会跌跌撞撞去寻仙殿玩,停在王禅膝头。王禅坐在王座上,远处便是雪山,他以手撑额,淡淡看它,它就会有些害怕,吱唔一声,召出阴风。

然后被仙尊轻飘飘打散。

却又喂它血珠,细心抹去它消化不了的血痕。

师徒间难得有这样亲近的时候,王禅喟然一叹,眼中露出极淡的温情。

他自然是喜爱这个弟子的。

当然莫恙鬼最活跃的时候,还是晚上,晚上燕凌云不会入眠,而是写写字,读些游记,强化它的神智。

燕凌云写字的时候,莫恙鬼就会扑在纸上。

入了秋,寻仙峰风大,风把纸张吹起来,莫恙鬼努力压住,却被吹得在桌上翻滚,被燕凌云捞回了手心。

青年抬手,将窗户关上,月光透过窗纱流下来,清透而朦胧,格外的静谧。

莫恙鬼不滚了,趴在他的肩膀上,手爪按着衣料,看他写字,点大的眼睛看得很认真。

燕凌云写的是它的名字,不厌其烦对它重复道:“这是莫恙。”

灵魂融入躯体后,莫恙的记忆才会被解锁,但现在,它也好像知道这是自己的名字。

不过这样的专注往往不能持续太久,看字看无聊了后,莫恙鬼就会去翻箱倒柜。

碰碰书架的书,碰碰砚台,碰碰玉佩。

不知不觉,笔筒被它翻倒了下来,发出“咣当”的声响,燕凌云还未说什么,它就像被吓到了一样,躲进了笔筒里面。

燕凌云神色未变。

不久之后,莫恙鬼就从笔筒里探出了脑袋。

见燕凌云没有骂它,它闪烁了一会儿,又去推下一个笔筒,很有小鬼的风范。

如果放在凡人家里,约莫会被这些莫名其妙的动静吓得难以入眠。

等它推了好几个了,燕凌云才放下笔,问道:“觉得无趣了?”

莫恙鬼又藏在了笔筒里,好像没听到一样。

但这一次,燕凌云却伸手把它挖了出来,在掌心摩挲片刻:“我带你出去看看,你可愿意?”

手心的光团顿时亮了几分。

燕凌云轻笑,召出抱朴剑,离开屋子御剑而上,带着莫恙离开了寻仙峰。

这是莫恙鬼第一次出峰,很有些兴奋,燕凌云带他瞬息掠过千里,翻入了茫茫云海之上,看见了一轮巨大的满月。

月中月蛟看见熟悉的人,把自己盘得更圆了。清辉映照万里,云层层层环绕,燕凌云于风中掠行,白衣凛冽,偶有雪峰顶冒出云海,如雪白沙丘一般,远看显得小而圆巧,生出寒樱枝丫,迎送缥缈雪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