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偏爱有九分 今様 1637 字 2个月前

Manolo Blahnik新款雪花钻扣高跟鞋,Hermes的白色蜥蜴皮铂金包,Dior今秋镂空设计的金银色编织高定裙……

至于那些个优雅知性灰白蓝系列的长裙小套装都被她暂时放置起来,只有跟纪寒程一道回老宅见长辈的时候才穿。

遥想一个月前,蹦迪刚被纪寒程抓包那会儿,她脑袋里除了尴尬还有“这个男人神烦”之外,就不剩什么了。

但随着时间过去,付千姿发现纪寒程也没有跟她想象中的那样揪着小辫子不撒手,反倒是说到做到,收了她的“好处”就没拿这件事做半点文章,她的心态就逐渐趋于平稳了。

而且,这狗男人前几天还跟她表过白呢,真真切切地说了“我喜欢你”四个字。

要是他早一点说,付千姿肯定会觉得这狗男人是想迷惑人,但这么长时间过去,结合他结婚以来的表现,可信度就还挺高。

付千姿虽然没给正面回复,但实际上小尾巴还是有点翘上天的。

毕竟这狗男人曾经看不上她,她说不耿耿于怀是不可能的。

付千姿把自己的高兴归结于“大仇得报”的快乐,恨不得让纪寒程去母校拉几个大横幅,跟她再表白一遍。

遥想当年他对自己爱答不理的场景,是个人此刻都得暗爽一下:叫你当初不喜欢我,害我追得那么苦,现在知道错了吧?本公主就是一件大宝贝,早拥有早快乐,你晚了这么多年才发现必须好好地后悔一阵。

所以付千姿也就不急着给答复。

这会儿纪寒程正站在门口,看她心情挺好地一个个拆开各种礼盒,还不让别人伸手。

坐在继承人这个位置,其实并没什么周末可言。纪寒程在书房有文件要看,中午还有个饭局,只是两人难得能共度这样闲暇安静的时间,他便多驻足了一会儿。

付千姿把一条红梨色的小裙子比到身前,一只白皙的手托起裙摆,问纪寒程:“这条好不好看?”

裙子是前不久付千姿在秋冬高定周秀场上定下的,今天恰好送到。这种浓烈深邃的红既不过分张扬,又有几分深度诱惑的质感,配了一条柔顺的红色缎带,系在脖子或手腕。

付千姿肤色白,光是这么简单地一比,就衬得她整个人都明艳艳的,好似会发光。

纪寒程喉结轻滚,“嗯”了声:“穿上试试。”

付千姿看了眼时间,有点遗憾:“来不及了,我一会儿要到蔻蔻家吃饭。”

她转而拿了条Elie Saab的烟粉色纱裙,问他:“穿这条裙子怎么样?外面加个小外套。”

那条红梨色的裙子有种毫不收敛的高贵美丽,穿到家庭聚会上,未免太小题大做。

而这条烟粉色小裙子是V领设计,长度刚刚过膝,裙摆微微有一点蓬松,款式比较日常。

纪寒程对于梁蔻并不了解,不过既然是在梁家,便意味着梁子安也在。

他的视线扫过付千姿手里的那条漂亮裙子,在V型领口停留了两秒,不予置评,转而迈步进来,给她拿了件系带风衣,淡淡道:“这件更合适。”

作者有话要说:纪甜甜:其实我觉得不要去更合适(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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