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四跪

在这六年当中,她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高杉行为异于常人,昼伏夜出,半夜三更总是鬼哭狼嚎,高家为了遮盖这件事,将周围的别墅都买下来,他们一家就占了一个别墅区,平时不出那里,除了自家的人谁也见不到,简直像是住在荒山上。

万烟并不是富人圈子里的,她家是普通人家,虽然不是特别富裕,可也并不拮据。

可是她爸爸不幸患上食道癌,一场大手术,将他们家底掏了个精光,还欠了一堆外债,母亲大概是急的,心脏病发作了一次,抢救的倒是及时没什么大事儿,但也总是心口疼。

万烟是这个时候被高家找上,她有学历,家庭背景干净,品学兼优,在学校里面也是被众人追捧的小公主。

她并没有听闻过高家老三的种种事迹,高家开出的条件对于她们家来说,简直就是及时雨。

别说是万烟不知道高杉不正常,就算知道,这时候这个馅饼砸到头上,不管是什么馅儿的她都必须接下,如果要是靠着她和母亲支撑这个家,那大半生注定节衣缩食的还债,想翻身是难了。

况且父亲需要定时化疗,母亲的心脏病就是定时炸弹,一旦再要用钱,她现卖自己都不赶趟。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走投无路的时候,谈什么选择谈什么幸福。

万烟选择接受婚姻,小姑娘对这场婚姻还是有憧憬的,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准备结婚捞上一笔,然后再离婚另寻人生。

她有努力的在经营婚姻,努力的在适应高杉的性格,她是打算结了婚就跟高杉过一辈子的。

但是高杉……真的是一个神经病,还是一个拥有暴力倾向的神经病。

他虽然从没有打过万烟,可是他和他其他两个哥哥打架,家里的东西总是被他砸得乱七八糟,最让万烟忍不了的,是他喜欢吃生的东西,经常会半夜跑出去,不知道跑到哪里,然后浑身是血的回来。

万烟见到过几次,几次都吓得要死,结婚几年间,高杉从没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坐着和她吃过一次饭,就连寻常的交谈都没有。

万烟无数次尝试着找他说话,每次他都用那双锐利的眼睛,警惕的盯着万烟,然后不发一言地走开。

两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和他们住在一起的高家老大高桦,还有高家的老二高欢,比高杉强也强不到哪去。

高桦长得高大英俊,一双桃花眼眉目含情,见谁都是笑眯眯,说话声音永远低沉磁性,温柔体贴起来腻死人。

在婚姻中遭受冷落,在生活中被高杉搞得像个神经病一样的万烟,每次被高杉给吓到,都是高桦出面安慰她,搂搂抱抱的小动作也不少。

久而久之,万烟就对高桦有了一些异样的情愫。

但是这情愫才颤颤巍巍的发个芽儿,还没等放叶儿,高桦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带着长得和万烟相像的女人,在她面前招摇而过,每次看向万烟的视线都含着嘲讽。

而高家的老二高欢,更是从来都没把万烟当成弟妹看过,经常呼朋引伴的带着一群人来家里面开arty,万烟被吵得睡不着,丈夫半夜跑到山上去,这种日子时间久了,致使万烟神经衰弱。

到最后即便是高欢不带人回家里闹,她也睡不着,每天夜里躺在床上心惊胆战,担心随时她的丈夫浑身是血从窗户跳进来,或者随时隔壁就会骤然响起震得人灵魂出窍的音乐。

而每隔三五个月,她那个浪到飞天的婆婆回来,还会对着她诸多唠叨,催促她赶紧为高杉生下孩子,搅和得家中鸡犬不宁之后,再一张机票不知道飞到哪去。

终于有一次,在高杉再度在夜里鬼哭狼嚎的时候,万烟决定再也不过这样的生活,她收拾了东西,叫司机送她回家,雪天路滑半路上出了车祸,连人带车翻下了深坑。

万烟觉得高家的别墅就像精神病院,里面关着的都是精神病,正常人在那时间长了没有不疯的。

万烟死了是意外,并没与埋怨,她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丈夫是个疯子,他们那一家人都是疯子,不要再有不明情况的女孩嫁进去,哪怕是为了钱,也别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刘水大致看完了剧情已经是半夜,将书扔在一边就睡觉了。

第二天穿越中转站里,孔心和李瑜都来送她,两人在心里对刘水都有那么一点歉意,毕竟这是个没人接的任务。

刘水的业绩一流,优秀的员工都是有拒绝权利的,刘水会接这个任务,只是因为李瑜和孔心。

“亲爱的,任务你就随便做一做,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不勉强的。”

李瑜说着,和孔心对视了一眼。

孔心立刻点头,“嗯嗯,随便做一做。”

孔心李瑜之所以这么说话,是因为她们相信刘水一定行,她要也不行,这世界就让金娃娃一鞭子抽了算了。

刘水点头,伸手别了别耳边的碎发,刘水的样貌和原女主有一点像,都是那种清纯类型,因此改变世界女主相貌的时候就容易多了。

开启穿越之后,刘水淡淡挥手,眩晕袭来,再睁眼的时候,耳边是婚礼司仪成串的祝福语。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新人,万烟美女,高杉帅哥!”

刘水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花门,两侧的宾客都在热烈鼓掌,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虚假像是花钱雇来的。

这事不怨他们,无论是谁,每隔几个月就要参加一次同一个人的婚礼,三年之间连续六次,他们还能有笑容,纯粹因为高家在兆今市名号响亮产业繁多,和他们有合作,所以这笑意硬挤也得挤出来,手拍疼了也得用劲儿。

婚礼进行曲响起,刘水垂下头,看着自己一身洁白婚纱,她的手挽在一位男士的手臂上。

穿越节点是刘水选择的,婚礼之后,她就会搬进高家的别墅,而新婚的时候,高桦还没有露出渣男本色,高欢也有所节制,就连高杉,新婚之夜虽然没有和女主像正常夫妻一样睡在一块,却也控制着没有跑到山上去。

这个节点是整本书里最清静的几天。

旁边的人动了一下,踩着婚礼进行曲朝前迈步,刘水这才侧头朝着高杉看了一眼,眼神轻飘飘掠过去又轻飘飘的挪开。

高杉人高马大,长腿蜂腰,生的更是剑目星眉,轮廓刚硬,男人气十足,但刘水心中毫无起伏。

毛发是黑色的,黑乎乎的一点都不好看,这是刘水对高杉的第一印象。

对新人如同一对人偶,毫无表情的踩着婚礼进行曲朝着主持人走去。

主持人嘴上什么鸟语花香风和日丽天赐良缘郎才女貌,在看清这一对怨偶脸上的表情之后,有那么瞬间卡了壳。

不过他也敬业的很,口若悬河,将两人脸上奔丧一样的表情死水一般的双眼,硬说成了是对于婚姻的庄重,和对爱情的坚毅。

刘水的注意力不在身旁的高杉身上,也不在观众席一群僵笑的人脸上,而是落在主持人身上,看他绞尽脑汁措辞,看着他额角滑下的汗珠,轻轻的感叹了一声,干哪行都不容易。